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
(一)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竞争上岗)、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岗位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称)、事业单位岗位考核等考试的考务和人才测评服务工作。
(二)参与建立和制定人事考试规章制度,指导市直部门和县(区)开展有关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三)承担人事考试研究和试题库开发、建设工作,承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人事考试命题工作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组织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根据委托承担全国、全区有关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务工作。
(五)协助制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六)协助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并对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进行质量督导。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全额拨款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我单位总收入292.84万元,总支出292.84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9.25万元,增长3.26%,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26 %,根本原因是人事考试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我单位总收入292.84万元,较上年增长9.25万元,增长3.26%,根本原因是人事考试专项经费有所增加。单位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比收入的100%。
我单位总支出292.84万元,较上年增长9.25万元,增长3.26%,根本原因是人事考试专项经费有所增加。单位支出最重要的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06万元,占比总支出的9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万元,占比总支出的1.96%;卫生健康支出4.13万元,占比总支出的1.41%;住房保障支出8.91万元,占比总支出的3.04%。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292.8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92.84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9.25万元,增长3.26%,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26%,根本原因是人事考试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06万元,较上年232.12万元增加41.94万元,增长18.07%。根本原因是本年,故此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万元,比去年35.92万元减少30.18万元,降低84.02%,根本原因是取消职业技能鉴别判定业务经费项目,合并到人事考试专项经费中,故此项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4.13万元,比去年4.72万元减少0.59万元,降低12.5%,根本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8.91万元,比去年10.82减少1.91万元,降低17.65%,根本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减少。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6万元,比去年118.31减少3.71万元,降低3.14%,根本原因是和运转经费。
(一)工资福利支出94.69万元,比去年99.01万元减少4.32万元,降低4.36%,根本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比去年12.52增加2.08万元,增长16.61%,根本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1万元,比去年6.78万元减少1.47万元,降低21.68%,根本原因是减少了一名退休人员。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9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印刷费、劳务费、其他、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5%,较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2.56%,根本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方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2个,预算资金178.2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通过完成当年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执业药师执业资格等人事考试工作,保障人事考试顺利实施,实现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